杭州高新:关于董事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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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03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收到董事吕俊钦先生出具的情况说明,吕俊钦先生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自查情况
    
    吕俊钦为公司董事,2020年1月10日,因误操作以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成交均价12.75元;随即2020年1月10日,其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5,000股,成交均价12.86元,此次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经公司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得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截至本公告日,吕俊钦先生共计持股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
    
    二、本次违规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按照本次吕俊钦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5,000股的成交价计算,上述短线交易收益为550元。吕俊钦先生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交易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吕俊钦先生表示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交易股票收益(550元)上缴公司。
    
    公司将以此为戒,并要求公司所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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