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耐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濮耐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华泰永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永创”)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9%。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任职华泰永创的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是华泰永创的股东之一,持股比例为 15.13%,公司与华泰永创构成关联关系,交易形成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作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20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别 2020年预计发生的 2019年实际发生的关
关联交易金额 联交易金额
华泰永创 销售货物 500.00 13.61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华泰永创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在实际执行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泰永创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华泰永创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和连续性。
五、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对预计的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三)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濮耐股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页无正文, 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棋阳楼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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