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就公司转让所持子公司股权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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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转让所持子公司股权发表的独立意见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珠医疗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充分了解公司发展需要,同时查阅拟转让广州新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转让广州新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转让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交易由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以上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经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评估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资格,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评估机构与评估对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3、本次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定价遵循了相关原则,履行了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的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转让所持广州新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独立董事:杨振新、曾艺斌、曾金金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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