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4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
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晶体”)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于2020年1月8日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五方晶体拟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光学蓝玻璃和微棱镜冷加工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
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荆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荆州市豉湖路58号
乙方: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
住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55号(五方光电)
法定代表人:奂微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乙方项目名称:光学蓝玻璃和微棱镜冷加工。
2、乙方投资总额: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
3、乙方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光学蓝玻璃年产720万片中片;微棱镜片年产3600万片;非球面模造玻璃镜片年产3000万枚。
(二)项目主要内容
1、乙方租赁荆州开发区内的工业厂房,用于生产经营,具体租赁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保证企业经营期间缴纳税款在甲方范围内,10年内不得迁出。
3、乙方项目得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厂房改造设计。
4、乙方项目得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装修改造以及设备安装调试,2020年6月底前正式投产。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进区的所有手续,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为零。
2、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开发区管理,争做文明企业,甲方依法保护乙方在开发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投资环境。
3、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及开发区招商政策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进程。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上述约定,如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违约,守约一方可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2、凡因《项目投资协议》或与上述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荆州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申请时荆州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五方晶体本次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光学蓝玻璃和微棱镜冷加工项目,一方面,通过开展蓝玻璃冷加工业务,向产业链上游进行业务延伸,提升公司原材料供应效率,降低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微棱镜冷加工业务,生产应用于镜头领域的微棱镜片和非球面模造玻璃镜片等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完善产品结构。本次项目投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助于推动公司产业链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延伸,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存在的风险
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尚需办理项目备案、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具体实施内容和进程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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