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8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3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信用授信额度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批准的信用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承诺等。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额度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上述额度内的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 1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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