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6 证券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2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8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7层A2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WANG XU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2,709,2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1,234,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475,1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91,0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75,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609,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91,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2%;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609,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91,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2%;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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