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棕榈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3至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调整为5.9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仅限交易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2月6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本次回售等同于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截止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即2020年1月3日),公司“18棕榈02”收盘价为100.40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18棕榈02,112646。
    
    4、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2年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存续期前2年票面利率6.48%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4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4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2月6日。
    
    10、付息日: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兑付日为2023 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担保情况: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5、最新信用级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出具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8 棕榈 01 与 18 棕榈 02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主体信用等级:AA,债项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2年(即2018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5日)票面利率为6.48%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3至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调整为5.9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仅限交易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0年2月6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帐日:2020年2月6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9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6.48%;每1手“18棕榈02”(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4.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51.8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派发的利息为64.80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3-25楼
    
    联系人:钟雨
    
    联系电话:020-85189139
    
    传真:020-85189000
    
    2、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层
    
    联系人:周迪
    
    联系电话:021-38677397
    
    3、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8楼
    
    联系人:赖达伦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棕榈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