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关于变更A股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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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0-00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A股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A股上市)的保荐机构,指派荆飞先生、费春成先生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收到东方花旗《关于更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费春成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花旗委派保荐代表人崔洪军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费春成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A股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崔洪军先生和荆飞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对费春成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崔洪军先生,现任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从事投资银行工作22年。曾参与或负责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IPO、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IPO、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PO、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IPO、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IPO,以及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雅戈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或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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