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20-005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保全续保告知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东方网力”)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出具的此前涉诉担保案件(2019)京03民初386号《关于保全续保告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北京三中院出具的(2019)京03民初386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关于保全续保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因原告阿拉山口市鼎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诉东方网力、北京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光、王君借贷纠纷一案,向北京三中院起诉查封,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公司部分不动产及公司股东股份。公司已经披露了本次诉讼详情及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6日、10月25日、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5)、《关于收到法院保全续保告知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58)、《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81)。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收到的《关于保全续保告知书》,涉及与东方网力相关已保全财产详情如下:
1、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银行名称 账号 状态 申请冻结金额 实际冻结金额 冻结期限 备注
(元) (元)
江苏银行股份 自2019年12月
有限公司北京 3230 0188 冻结 58,960,000.00 21,071.99 10日至2020年
中关村分行 0000 4**** 12月10日
经对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情况核实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较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暂未发现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或解冻的情况,账户内被冻结金额也未改变。目前公司冻结银行账户共计30个,合计影响金额为人民币60,714,178.77元。
2、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轮候冻结东方网力持有的北京物灵科技有限公司的20.6%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11日。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上述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3民初386号《关于保全续保告知书》。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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