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0-00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环保科技园地锦路9号院15号楼二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惠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2,822,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12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2,814,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0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21,7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33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21,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6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变更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21,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6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上市后适用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21,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6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21,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6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吕丹丹律师和晏国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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