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9-138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14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899号光启文化广场A幢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成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2,426,999,175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2,435,121,504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8,122,329股)。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名,代表650,648,14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088%。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22,327,18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0%。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630,405,845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74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名,代表股份20,242,30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刘成彦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94,152,7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8%;反对24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2,081,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4%;反对24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杨婧律师、吴舒怡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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