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四通新材 公告编号:2019-141号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12号)核准,四通新材于2019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725,211(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999,984.4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不含税净额为人民币490,607,484.96元。
2019 年 4 月 3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9]343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3月29日止,公司已向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迈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725,211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999,984.49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6,408,799.51元(其中可抵扣的进项税928,799.98元),公司募集资金499,591,184.98元,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912,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607,484.96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投 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总额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际 资金额占承 募投项目剩 募投项目资 剩余资金合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诺投资金额 余资金金额 金利息 计
的比例
年产400万只轻量化铸
旋铝合金车轮和100万 32,335.49 817.01 2.53% 31,518.48 144.94 31,663.42
套汽车高强铝悬挂零
部件项目
工业4.0智能工厂改造 16,725.26 6,670.33 39.88% 10,054.93 86.56 10,141.49
投资项目
合计 49,060.75 7,487.34 15.26% 41,573.41 231.50 41,804.91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含部分已支付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待兑付金额。
由上表可知,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二)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087.50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利率4.35%测算),可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财务顾问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中原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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