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行为合理,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邝志云、李东方、余鹏
2019年12月3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