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19-08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9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和求证,现就关注函中有关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一:该项目第一批次产品已经取得研发成果的具体内容,是否达到《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的三条成果验收标准,小试成功至批量生产仍需进行的后续工作、技术转移的具体含义;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研发产品的差异及划分的依据;该光刻胶研发项目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测试认证,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测试认证的一般模式和流程,各流程所需时间,目前测试进展所处阶段;相关合作及进展对你公司经营和业绩的具体影响。
回复:
1、公司该项目第一批次产品已经取得研发成果的具体内容,是否达到《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的三条成果验收标准。
公司于2018年11月25日与廣至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企业,下简称“台湾廣至”)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以下简称“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成果验收标准为:由甲方(广信材料)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相关技术的验收标准将以满足甲方的实际要求为准,由乙方(台湾廣至)确认;相关技术的验收标准应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相关技术的产品分辨率需达到行业通行标准,其中PCB用光刻胶分辨率为25μ m (膜厚约为5μ m)、6代线以下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的分辨率为3μ m(膜厚约为1.5μ m)、半导体封装用光刻胶的分辨率为15μ m(膜厚约为15μ m),二是利用相关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性能及质量可满足甲方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三是利用该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成本支持甲方进行商业化推广;甲乙双方可视情况针对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台湾廣至对“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开发进展的说明,截至2019年12月26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相关产品种类开发情况在台湾实验室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项目 目标规格 实验室 小试 中试 量产
试产成功;
1 6代线以下平面显 膜厚约1.5μ m, 开发完 小试完成 中国台湾 ——
示面板用光刻胶 分辨率为3μ m 成 地区销售
产品
2 PCB用光刻胶 膜厚约5μ m,分 开发完 小试完成 试产成功 ——
辨率为25μ m 成
3 半导体封装用光刻 膜厚约15μ m,分 开发中 —— —— ——
胶 辨率为15μ m
目前,“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涉及的6代线以下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PCB用光刻胶已有产品达到《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的“相关技术的产品分辨率达到行业通行标准”,PCB用光刻胶分辨率为25μ m (膜厚约为5μ m)、6代线以下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的分辨率为3μ m(膜厚约为1.5μ m);其中,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有部分产品已经由台湾廣至在中国台湾地区实现销售,相关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性能及质量可满足中国台湾地区部分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经了解,截至2019年12月27日台湾廣至在中国台湾地区已经累计销售超过800万元新台币。
根据《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约定,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研发的所有成果归双方所有;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相关技术的所有权,台湾廣至在中国台湾地区拥有相关技术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1)“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部分研发产品已经达到《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约定的相关技术验收标准的第一个条件,即6代线以下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的分辨率为3μ m(膜厚约为1.5μ m)、PCB用光刻胶分辨率为25μ m (膜厚约为5μ m);(2)“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部分研发产品已具备验收标准的第二个条件的部分基础,即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已有部分产品性能及质量可满足中国台湾地区部分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并经由台湾廣至在中国台湾地区实现销售,但还需进一步通过公司中国大陆地区客户验证工作方能完全符合约定的验收标准;(3)由于“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相关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全面实现生产、销售尚需时日,尚无在中国大陆地区生产、销售的数据用以准确反映该技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实际产品成本。
2、小试成功至批量生产仍需进行的后续工作、技术转移的具体含义。
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关产品首先由公司合作开发方台湾廣至在台湾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研发、测试,相关测试情况达到《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的验收要求后,而后由台湾廣至协助公司对相关技术进行技术转移等后续工作。具体涉及到将相关产品转移至公司中国大陆地区实验室试制、测试、生产、客户验证、批量生产销售等。
3、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研发产品的差异及划分的依据。
“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研发产品的差异及划分的依据主要根据产品性能参数和具体的应用领域进行划分。第一批次产品主要为TP(TouchPanel,触控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第二批次产品包括OLED、TFT等其他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以及PCB用光刻胶。
4、该光刻胶研发项目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测试认证,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测试认证的一般模式和流程,各流程所需时间,目前测试进展所处阶段。
如前述,目前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相关研发、测试由公司合作开发方台湾廣至在台湾实验室完成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具体为研发出分辨率为3μ m(膜厚约为1.5μ m)的6代线以下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的、分辨率为25μ m (膜厚约为5μm)的PCB用光刻胶,相关产品均需要进一步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进一步客户测试认证等工作。
根据相关研究资料显示,目前同行业光刻胶厂商主要为日本、美国、韩国厂商,包括安智(AZ)、东京应化(TOK)、日本合成橡胶(JSR)、信越化学(ShinEtsu)、住友化学(Sumitomo)、富士(Fujifilm)、陶氏化学(Dow)、韩国东进(Dongjin)等。国内主要光刻胶厂商主要为苏州瑞红、北京科华、北京北旭(BAE)等。
根据相关行业情况,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涉及的各类光刻胶产品客户验证一般需要经过黄光验证、安定性验证、上线测试等阶段,相关一般模式、流程和所需时间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项目 黄光验证 安定性验证 上线测试
1 6代线以下平面显示面 1~6个月 3~6个月 1~3个月
板用光刻胶 (根据当时产能) (根据当时产能)
2 PCB用光刻胶 1~3个月 1~3个月 1~3个月
3 半导体封装用光刻胶 3~9个月 3~6个月 6~12个月
(根据当时产能) (根据当时产能)
如前述,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目前已有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已经由公司技术开发合作方台湾廣至在中国台湾地区通过上述黄光验证、安定性验证、上线测试等客户验证并实现在中国台湾地区销售。因为涉及到的客户不同,“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客户测试认证尚在前期准备和潜在客户的了解接洽阶段。
5、相关合作及进展对你公司经营和业绩的具体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已在台湾实验室取得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PCB用光刻胶实验室阶段的研发成果;其中,平面显示面板用光刻胶有部分产品已经由台湾廣至在中国台湾地区实现销售,相关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性能及质量可满足中国台湾地区客户的实际使用需求。
接下来,公司将根据“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已有的研发成果进行中国大陆地区的相关产品试制、测试等技术转移工作,并将开始着手中国大陆地区潜在客户的接洽工作。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公司已完成中国大陆地区实验室的黄光无尘室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等硬件设施准备工作,相关硬件设备已具备光刻胶研发、测试所需的条件,可以开始根据配方着手进行相关产品试制、测试等技术转移工作。
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涉及的LCD及LED显示面板用光刻胶、PCB用光刻胶、半导体用光刻胶等产品全面实现在中国大陆地区直接生产销售尚需时日。根据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的研发进展,预计不会对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问题二:请结合你公司控股股东质押情况,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1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说明你公司上述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进展信息披露是否存在拉抬股价配合股东减持或为股东规避股票质押风险的情况。
回复:
1、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1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2019年12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任职情况 买入时间 卖出时间及数量
比例 及数量
2019.12.2 60,000
2019.12.3 520,600
2019.12.4 191,700
实际控制人、 2019.12.5 195,000
持股5%以上 2019.12.18 488,300
1 李有明 85,569,178 44.33% 股东、董事 无 2019.12.19 252,000
长、总经理 2019.12.20 125,900
2019.12.23 30,000
2019.12.24 49,500
2019.12.25 17,200
小计 1,930,200
2 陈朝岚 2,553,571 1.32% 副董事长 无 无
3 朱民 765,000 0.40% 董事、代财务 无 无
总监
4 曾燕云 150,000 0.08% 董事 无 无
5 毛金桥 572,400 0.30% 董事 无 无
6 张启斌 0 0.00% 董事会秘书、 无 无
副总经理
7 王龙基 0 0.00% 独立董事 无 无
8 王涛 0 0.00% 独立董事 无 无
9 陈赟 0 0.00% 独立董事 无 无
10 安丰磊 0 0.00% 监事会主席 无 无
11 谭彩云 0 0.00% 监事 无 无
12 袁燕华 0 0.00% 监事 无 无
13 刘斌 513,000 0.27% 副总经理 无 无
14 刘光耀 0 0.00% 副总经理 无 无
合计 90,123,149 46.69% - - 1,930,200
2、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
2019年11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李有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拟计划减持不超过1,930,275股,截至12月27日已累计减持1,930,200股。
除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不排除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有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说明你公司上述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进展信息披露是否存在拉抬股价配合股东减持或为股东规避股票质押风险的情况。
(1)自公司2019年12月12日发布《关于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的进展公告》至关注函出具日2019年12月25日,公司在该期间9个交易日的股价累计涨幅为8.61%,同期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创业板综指的累计涨幅分别为2.27%、4.00%、4.37%,公司股价并未因发布光刻胶进展公告而发生异常波动。
(2)公司一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真实、准确、完整性、及时、公平。公司于2018年11月与台湾廣至签订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进行合作研发“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该“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已进行一年,投资者对该项目进展情况较为关心,互动易平台中有关光刻胶的提问已达27条,约占提问总数的14%。
鉴于“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开始已进行一年,公司董事会获悉该项目的相关进展情况后,为保证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公司信息,根据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同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于2019年12月12日将“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相关进展以公告形式及时对外披露。
(3)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份比例 本比例
李有明 85,569,178 44.33% 25,370,000 29.65% 13.14%
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李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569,1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25,3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65%,占公司总股本的13.14%。李有明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在合理范围之内,且未触及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及控制权变更风险。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发布《关于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的进展公告》目的是让投资者更加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真实的业务及发展情况,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配合股东减持或为股东规避股票质押风险的情况的情形。
问题三:请提供与台湾廣至合作进展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并自查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
为防止泄露内部信息,公司严格控制与台湾廣至合作进展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告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履行信息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并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如下:
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账户 职务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李有明 4402********0293 -- 董事长、总经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理
2 陈朝岚 4301********3017 -- 副董事长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3 朱民 3101********5438 -- 董事、代财务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总监
4 曾燕云 4414********0703 -- 董事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5 毛金桥 4402********0275 -- 董事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6 王龙基 3101********4013 -- 独立董事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7 王涛 1324********6110 -- 独立董事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8 陈贇 3101********0426 -- 独立董事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9 张启斌 4402********0291 -- 董事会秘书、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副总经理
10 安丰磊 3711********0711 -- 监事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11 袁燕华 3206********0612 -- 监事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12 谭彩云 3601********5423 -- 监事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13 刘斌 5129********3133 -- 副总经理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14 刘光曜 05********30 -- 副总经理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15 潘金良 3204********045X -- 证券事务代表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16 周吕嫒 3202********1808 -- 信披专员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17 何明苏 3208********3865 -- 审计经理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18 谢寒 4209********5831 -- 广州广信 广信材料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技术部主管
19 林* ********2505 -- 台湾廣至 台湾廣至 合作方
技术部主管
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风险提示:综上所述,截至本关注函回复出具日,公司“光刻胶技术开发项目”还需进一步通过公司中国大陆地区客户验证工作方能完全符合约定的验收标准,目前尚未开始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客户测试认证工作,相关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全面实现生产、销售尚需时日,预计不会对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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