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9-05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下午15:00
3、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
广场东塔37层
4、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315,273,3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862%。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3,242,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9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3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72,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72,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关于聘请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72,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选举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郑炳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4.02.候选人:选举王永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4.03.候选人:选举方健宁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4.04.候选人:选举潘源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4.05.候选人:选举巫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4.06.候选人:选举郑明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郑炳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4.02.候选人:选举王永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4.03.候选人:选举方健宁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4.04.候选人:选举潘源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4.05.候选人:选举巫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4.06.候选人:选举郑明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邱冠周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72,315股
5.02.候选人:选举吴宝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72,314股
5.03.候 选人:选 举谢 青先 生为 独立 董事,同 意股 份数:315,272,31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邱冠周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08,210股
5.02.候选人:选举吴宝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08,209股
5.03.候选人:选举谢青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08,209股
议案6.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林洁女士为监事,同意股份数:315,272,315股
6.02.候选人:选举马英华女士为监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林洁女士为监事,同意股份数:2,808,210股
6.02.候选人:选举马英华女士为监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闫涛、李久禄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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