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拟进行和解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债权和解,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如果本次债权和解能够顺利实施,将有效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并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债权和解中的拟抵偿资产已经履行了审计、评估程序,公司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青___________ 陈传明___________
    
    刘 俊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协鑫集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