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雅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毅敏 联系电话:0755-28801380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俊 联系电话:0755-2880138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白毅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9年12月21-2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3)查阅上市公司三会文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是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3)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公司专网相关信息、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
(4)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3)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是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是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行业研究报告;
(2)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不适用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对博雅生物制药(广东)有限公司(原名:广东丹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
预付款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5日和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广东丹霞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血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博雅(广东)采购不超
过500吨的原料血浆,采购价格不超过165万元/吨,金额不超过82,500.00万元。
公司与博雅(广东)于2019年4月签订的《原料血浆供应框架协议》约定:协
议签署生效24个月后,双方未完成原料血浆供应的,本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
终止后,博雅(广东)应及时根据博雅生物要求返还博雅生物已支付的相关款项
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公司向博雅(广东)采购原料血浆的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血浆资源,缓解血
液制品供应紧缺情况,并与公司未来整合博雅(广东)的目标一致,具有商业实
质,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2、募投项目延期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千吨级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抚州市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调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申请扩大千吨级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模,项目将延期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白毅敏 高 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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