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10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采取通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四)点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任期已满,将不再继续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卫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以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王昭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昭扬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王昭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王昭扬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昭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惠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吴春洪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2: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19年 12 月 25 日《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卫东先生,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法律硕士、律师。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93年开始执业于江西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系高级合伙人、主任。现任江西省政协委员、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省律协常务副会长、省新联会副会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截至目前,刘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刘卫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卫东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惠静女士,1988年2月出生,本科。历任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专员、投资金融处主管、投资金融处副处长、投资金融处处长、工会副主席、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南工控国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南昌工控易世家物业运营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惠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惠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惠静女士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春洪先生,1963年3月出生,1984年7月从江西工学院机械系机制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电机厂大型金工车间副主任,生产处副处长,销售处副处长,工艺处处长;南昌八一配件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审处处长、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南昌瑞东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西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南昌工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春洪先生未持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吴春洪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春洪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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