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宁波路东段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望京SOHO塔3B座11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创阳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华创阳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1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 指 新希望控股有限公司
希望控股
华创阳安、上市公司 指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新希望亚太 指 新希望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新希望投资集团 指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希望控股受让新希望投资集团100%股权进而导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致新希望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由0%
增加为10.76%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新希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宁波
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刘永好
注册资本 1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8KHX35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
动)。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销售:饲料、农副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化工产品及
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
品、文化办公用品、仪器仪表、建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房屋建筑工程;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仓储服务(不含
投资咨询);商务服务业(不含前置许可项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2019年12月17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望京SOHO塔3B座11层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希望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刘永好 董事长、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王航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LIU CHANG 董事 新加坡 中国 是
LI WEI 监事 新加坡 中国 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境内上市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002946.SZ)13,439.39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5.74%;间接持有境内上市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66.SZ)36,920.57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60%。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拟调整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体系。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本报告书披露信息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希望控股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新希望亚太通过持有新希望投资集团100%股权间接持有华创阳安10.76%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希望控股通过持有新希望投资集团100%股权间接持有华创阳安10.76%股份。
二、交易合同的情况
新希望亚太于2019年12月23日与新希望控股签署了《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新希望亚太将其所持有的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7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对应注册资本100%的股权)转让给新希望控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希望控股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正式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华创阳安的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24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长栓
联系电话:0312-3109607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隆兴中路177号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9年12月24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6
称 在地 号楼3层301-2
股票简称 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 600155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
务人名称 新希望控股有限公司 务人住址 区成都天府新区正兴街道
宁波路东段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有■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
式(可多选)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其他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的直接持股比例降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露义务人通过新希投资集团及新希望化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76%
有权益的股 股份。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无具体计划 ■
务人是否拟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于未来12个 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月内继续增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增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增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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