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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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9-175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12月24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2018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49,200股;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1,659,300股。本次合计拟注销限制性股票 1,708,500 股,约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总股本1,537,183,233股的0.11%,回购价格为4.03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22,213,800股调整为20,505,300股,公司总股本由1,537,183,233股调整为1,535,474,733股。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19-1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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