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
专项核查意见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7,207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至持续督导期满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规定,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自持续督导期结束后仍继续对光迅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鉴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专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对光迅科技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0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7,207股,发行价格为36.38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3,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39.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0.4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31.7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9,2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133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开户信息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06年10月制定;公司2015年3月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了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开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3202018629200082006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10月、1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5年3月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0日,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注3202018629200082006协定存款 4,029.37
合 计 - - 4,029.37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截至2019年12月10日的累计利息收入3,431.15万元。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0日,“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已竣工投产并完成结算审计,项目累计投入60,360.7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598.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累计手续 结余金额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费支出
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
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 -- 60,960.47 60,960.47 60,360.70 1.55 598.22
合 计 -- 60,960.47 60,960.47 60,360.70 1.55 598.22
(二)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情况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029.3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中国工商银行3202018629200082006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如需支付目前尚未达到付款状态的质保金及尾款等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事项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对光迅科技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兴忠 纪 平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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