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王海荣 周子学
李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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