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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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133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35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名下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389,500股,回购单价为3.38元/股,并结合授予日至股份注销日给予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戚俊杰名下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60,000股,回购单价为3.38元/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化如下: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49,677,600      -1,949,500      47,728,1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8,110,301,750               0   8,110,301,750
         合计(股)          8,159,979,350      -1,949,500   8,158,029,85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
    
    2、申报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2月8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
    
    3、邮政编码:201103
    
    4、联系人:夏洋、董昊明
    
    5、联系电话:021-24032908、021-24032833;
    
    6、邮箱:cgazj@chinagrandauto.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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