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12月6日开市起临时停牌;2019年12月9日开市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公司因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申请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2月5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深证综指指数、万得汽车指数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 波动
(2019年11月7日收盘价) (2019年12月5日收盘价) 幅度
一汽夏利股价(元/股) 3.31 3.62 9.37%
深证综指指数 1,651.77 1,626.97 -1.50%
万得汽车指数 5,526.81 5,497.74 -0.53%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10.8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9.89%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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