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邢芬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翊先生、钱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梁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挺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李仲飞、吴静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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