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9-3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潍柴控股”)签署《采购零部件协议》,从潍柴控股采购公司生产、经营或销售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及零部件总成和半成品等。
2019年9月25日,山东省国资委作出《关于无偿划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5%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2019]4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5%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重工”)持有。就上述事项,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27),并刊登于公司的信披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潍柴控股为山东重工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重工及其附属公司包括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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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从上述公司采购齿轮、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及零部件总成和半成品等。根据公司业务部门测算,预计截至今年年底与潍柴控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0.56亿元人民币,2020年预计与潍柴控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7.8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最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的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
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为公司
提供齿 2019年不
轮、发动 市场价及 超过人民
采购原材料、 潍柴控股 机、变速 /或公平 币0.56亿
零部件 集团有限 箱等零 合理原则 元;2020 0.48亿元 0.33亿元
公司 部件及 协定价格 年不超过
零部件 人民币
总成和 7.8亿元
半成品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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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注册地址:潍坊 市 奎 文 区 民 生 东 街 26 号,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91370700165420898Q,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跨领域、跨行业经营的国际化公司,在研究、生产及销售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重型汽车车桥、变速箱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其经营范围为:食堂(限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地址经营,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对外投资;企业经济担保;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433,702.96 万元,净资产6,247,153.64万元,营业收入16,753,845.31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及10.1.6条所述的关联关系。
潍柴控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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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
行 人 名 单 信 息 公 布 与 查 询 网 站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
网站以及其他途径查询,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开及市场公允原则,定价方法主要为按市场价/或公平合理原则协定价格以确定产品价款。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一般商业原则或行业守则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12月,公司与潍柴控股签订《采购零部件协议》,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或销售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及零部件总成和半成品等,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上述协议均经双方签署,并经公司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潍柴控股在研究、生产及销售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重型汽车车桥、变速箱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提升公司整体品牌形象。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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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相对于
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
大,亦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现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9年 12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19-33)。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的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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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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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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