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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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9-092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通过审阅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何俊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傅林坚先生担任公司运营副总裁,毛全林先生、朱亮先生、张俊先生、陆晓雯女士、石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陆晓雯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德仁、傅颀、周剑峰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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