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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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9-09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创智一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世伦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世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李世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附件:
    
    李世伦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工学博士,副教授。1988年8月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主要从事教学、科研、产学研相关工作。2008年6月至今任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世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李世伦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2862%股权,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李世伦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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