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9-08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7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度因工程项目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造成公司向关联单位采购部分关联交易金额比2019年年初预计的有所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5)。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邵涛、邓新建、万义辉、肖壮、史晓华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6)。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以及相关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7)。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提请召开洪城水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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