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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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19年12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使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方向及总投资金额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是根据企业投资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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