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19年12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俞小莉、张军明、吴晖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进行延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0 年 4 月 30日调整到2021年4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西藏浙富源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潜在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绍兴上虞锋龙智能园林机器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用名,最终名称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总募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9,000万元,根据基金投资需要逐步缴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本次交易有关协议及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九州证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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