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9-105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成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2月19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委托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航信托?天启【2017】491 号众生药业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7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9日。
(二)截至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航信托?天启【2017】491 号众生药业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1,905,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即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9-105
(三)2018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814,461,0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信托计划)获得现金红利2,142,907.38元(含税),持股数量不变。
(四)2019年5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803,357,1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信托计划)获得现金红利2,381,008.20元(含税),持股数量不变。
(五)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在公司召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19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卖出股票11,905,041股,占公司总股本1.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905,041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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