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0830 号
(第一页,共二页)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于 2017
年 7 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
朗新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结
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朗新科技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朗新科技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
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
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0830 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认为,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朗新科技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朗新科技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之目的而向其报送申请文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李雪梅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2 月 21 日 李 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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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7]1101 号文
《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5.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95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
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47,270,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679,300.00 元
(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725 号验资报告。
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已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679,300.00 元,累计使
用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679,300.00 元,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0.00
元 。 本 公 司 在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开 立 的 银 行 账 号 为 320766626305 、
328566623530 及 337666622957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支
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本公司已办理完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
并将 9,519.14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本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招股说明书”),计划对 3 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00,679,300.00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200,679,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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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679,3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0,679,30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8 年: 12,679,292.38
2017 年: 188,000,007.6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用状态日期(或截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与募集后 止日项目完工程
承诺投资金 度)
额的差额
1 下一代电力营销系统建设项目 下一代电力营销系统建设项目 86,679,300.00 86,679,300.00 86,679,300.00 86,679,300.00 86,679,300.00 86,679,300.00 - 2018 年 6 月 30 日
2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 营销网络建设扩建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扩建项目 44,000,000.00 44,000,000.00 44,000,000.00 44,000,000.00 44,000,000.00 44,000,000.00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200,679,300.00 200,679,300.00 200,679,300.00 200,679,300.00 200,679,300.00 200,679,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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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如本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相关项目不直接产生利
润,未单独进行财务评价。同时,本公司在 2017 年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招股说明书中
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
表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期间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
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批准报出。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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