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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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核心骨干人员将个人发展与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会议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殷红梅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会议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殷红梅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或增发等情形发生时,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行权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6)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7)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离职、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行权或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其他必要的管理;
    
    (9)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殷红梅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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