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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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2 月 17 日,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
锻科技”)收到实际控制人夏汉关、黄静夫妇出具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
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夏汉关直接持有精锻科技 4.39%股份,通过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
司间接持股 17.99%;黄静直接持有精锻科技 2.70%股份,通过泰州太和科技有限公
司和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0.58%。夏汉关、黄静夫妇直接持有精锻科技

7.09%股份,间接持有精锻科技 18.57%股份,合计持有精锻科技 25.66%股份,为精
锻科技实际控制人。夏汉关、黄静夫妇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向公司提议实施股份回
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
人享有提案权。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具体内容

    1、提议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优秀

人才及员工,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
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的情况下,


                                      1
提议人提议公司择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7.80 元/股(含 17.80 元/股),具体
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内,综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5、提议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提议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
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7.80 元/股(含 17.80 元/股)
的条件下:
    (1)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
为 1,123.5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77%;
    (2)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

为 561.7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

                                       2
    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提
议人将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承诺
    1、提议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承诺公司回购股
份议案在后续提交董事会审议时,投赞同票。
    2、提议人承诺在本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前,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保密义务。

    五、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已就上述提议制订相关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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