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913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主体: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债券名称: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本次债券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分期发行。
4、本次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本次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7、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如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则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1、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拟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事宜目前在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核流程中,具体担保范围以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届时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12、牵头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14、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15、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17、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如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8、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届满24个月之日止。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及反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7、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债券审批效率高,募集资金用途灵活,且成本较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续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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