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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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周婧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周婧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婧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满足《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周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菊琴 侯福深 晏一平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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