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438 号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辞职的公告》,称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收到全体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的辞职申请,其中董事仲成荣、陈祖良以及董事会秘书马志伟的辞职申请自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说明:
1、你公司拟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罢免现任全体董、监事并选举7名董事、3名监事的议案。补充说明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个交易日内辞职的原因。
2、你公司此次辞职的非独立董事张晨旺、独立董事费新生同时为12月24日股东大会新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人选。若其提名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是否将继续担任你公司董事职务。
3、本次辞职的马志伟属于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你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部分高管拟与你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马志伟是否与你公司签署上述协议,你公司对其辞职是否存在赔偿义务。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律师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相关材料应在2019年12月23日前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请你公司拟辞职董、监事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保证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提醒你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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