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9-10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前行为保全获法院支持
及提起相关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拓士公司”)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春市中院”)寄送的(2019)赣09行保1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亚拓士公司与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美德公司”)为游戏软件《LEGEND OF MIR Ⅱ》(中文名《传奇》)的共有著作权人。亚拓士公司认为娱美德公司、株式会社传奇IP(以下简称“传奇IP”)擅自与深圳市椰子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椰子公司”)、江西椰子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椰子公司”)签订《MIR2 PC Client Game and Web Page Service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Agreement》等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鉴于娱美德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非法授权行为,亚拓士公司向宜春市中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法院:
1、责令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传奇IP立即停止在中国大陆地区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涉及网络游戏《LEGEND OF MIR Ⅱ》(中文名《传奇》)的改编权授权;
2、责令娱美德公司、传奇IP、深圳椰子公司、江西椰子公司立即停止履行其非法签署的授权协议《MIR2 PC Client Game and Web Page Service Operationand Management Agreement》。
二、裁定结果
“1、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株式会社传奇IP立即停止在中国大陆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涉及网络游戏《LEGEND OF MIR Ⅱ》(中文名:《传奇》)改编权授权;
2、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株式会社传奇IP、深圳市椰子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椰子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履行其签署的授权协议《MIR2 PCClient Game and Web Page Servic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Agreement》。”三、其他说明
截止目前,被申请人娱美德公司、传奇IP已就(2019)赣09行保1号《民事裁定书》提出复议申请。此外,亚拓士公司已依法提起诉讼并已缴纳案件受理费。本事项如有新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编号“(2019)赣09行保1号”)】;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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