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10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周三)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招银大厦2001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共计 27 人,代表股份
342,963,1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604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334,876,3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0572%。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4人,代表股份8,086,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46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曾志律师、张汇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五十三次、五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提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342,958,8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4,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998,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4,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342,958,8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4,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998,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4,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提案3: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3.01关于选举史利军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2,238,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77,496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提案3.02关于选举于秀庆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2,23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74,900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提案3.03关于选举常建才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2,234,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74,200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提案3.04关于选举李虎钢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8,323,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363,000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提案4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4.01关于选举赵息为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2,236,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75,797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提案4.02关于选举樊培银为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2,234,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73,400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提案4.03关于选举张贞齐为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2,234,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73,400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提案5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提案5.01关于选举王万红为监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2,236,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75,997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提案5.02关于选举朱云鹍为监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2,235,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274,399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提案6关于变更或豁免承诺暨签署视科传媒和解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35,650,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反对2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50,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反对26,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视科传媒原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提案7关于变更承诺暨签署冉十科技和解协议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5,3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85,8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2%;反对26,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冉十科技原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曾志、张汇泉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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