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9-105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会的监事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19年12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9名激励对象4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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