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9-070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0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在上海市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4名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神舟新能源”)债务人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连年亏损,且基本状况未有好转(详见同时公告的2019-072),且债
务人全资子公司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所属光伏电站相关动产及电费收益权已
抵押给公司关联人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航”),上海申航
可在必要时依法行使抵(质)押权,以此支付连云港神舟新能源债权转让款,同
时确保上海申航自身债权顺利实现。故公司董事会同意连云港神舟新能源将该笔
债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上海申航,以确保连云港神舟新能源能够顺利实现
1,210.625万元债权。
鉴于公司与上海申航是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债权转让将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事先征得三位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全部投了赞成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2019-071)。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应收账款折价转让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神舟新能源”)与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洁电力”)因于2017年9月签订《湖北十堰郧西河夹镇来家河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合同书》形成相关业务,由连云港神舟新能源公司向深圳清洁电力供货多晶硅光伏组件,合同总价款6,937.50万元。截至2019年11月30日,深圳清洁电力已累计付款2,281.25万元,剩余尾款虽经多次催讨,但深圳清洁电力以资金状况紧张无力付款为由,再未进行支付,形成对连云港神舟新能源应付账款金额为4,656.25万元。鉴于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连云港神舟新能源将对深圳清洁电力所形成的总计4,656.25万元债权中的1,210.625万元原价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上海申航进出口有限公司,连云港神舟新能源对深圳清洁电力剩余应收账款为3,445.625万元。
在与相关方协商过程中,深圳清洁电力母公司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技”)向连云港神舟新能源表示,且经公司通过公开平台查询确认,猛狮科技基本面没有好转,2019年上半年亏损约4.3亿元,存在连续三年亏损退市的可能性,若猛狮科技退市,连云港神舟新能源作为深圳清洁电力债权人之一也将受到不利影响,同时猛狮科技也在积极寻找纾困投资方,筹划资产重组,但由于纾困资金有限,因此提出将连云港神舟新能源剩余应收账款3,445.625万元折价为1,815.9375万元转让给纾困第三方,全部违约金等减免。
董事会同意连云港神舟新能源将对深圳清洁电力剩余应收账款 3,445.625万元折价转让给纾困第三方杭州凭德公司,转让价格为1,815.9375万元,全部违约金等减免。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折价转让的公告》(2019-072)。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