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接到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书面临时提案,并于2019年12月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公司和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针对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议案为临时新增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王亚骏、刘惟、冉耕和周景春回避表决。
二、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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