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6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亮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同意对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共计1,108,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32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9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符合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