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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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19-081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1月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程序、董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提名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八届董事会提名推荐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八届董事会提名推荐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本次换届选举提名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2、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并提交相关文件;
    
    3、提名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收集到的董事候选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提交公司董事会;
    
    4、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及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6、本次换届选举的股东大会具体时间以董事会发布的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为准。
    
    三、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3)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5)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6)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7)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8)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9)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10)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11)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2、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5、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4)项、第(5)项及第(6)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4条规定,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附属企业。
    
    6、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2)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6)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7)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8)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7、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8、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四、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人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详见附件1);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2);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材料。
    
    3、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本次提名推荐可以采取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1)如采取亲自送达方式,则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
    
    (2)如采取邮寄方式,则提名人应在提名期内将相关文件先传真至公司,并经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将相关文件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雪
    
    联系部门:董事会工作部
    
    联系电话:0755-88619337
    
    联系传真:0755-8278195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6层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一: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董事候选人类别:□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推荐的董事候选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人基本情况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是□否
     简历(包括学历、专业资格、主要社会关系、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
     张) :
     其他说明(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章):
     推荐日期:
    
    
    附件一: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正楷) 同意被提名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郑重承诺:本人向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被提名人(签署):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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