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关于终止PPP项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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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PPP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7日,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公司”)、邓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和邓州市联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合同三方”)签订了《邓州市三贤路北段和东方大道北段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合同书》。经合同三方充分协商,就提前终止邓州市三贤路北段和东方大道北段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协议。
    
    一、项目合作概况
    
    2018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告》,公司成为邓州市三贤路北段和东方大道北段综合管廊建设工程PPP项目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方。2018年12月5日,公司披露《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正式成为该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2018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公告》,签订PPP项目合同。
    
    该项目包含东方大道综合管廊和三贤路综合管廊两段。其中,东方大道综合管廊长2.27km。三贤路综合管廊长1.81km。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41,899.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2018-071、2018-073、2018-075)。
    
    二、终止PPP项目合同的原因
    
    PPP项目合同签订后,合同三方竭力推进项目实施。但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东方大道北段管廊征迁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继续实施邓州市三贤路北段和东方大道北段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对合同三方均可能造成一定风险。故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提前终止PPP项目事宜达成一致。
    
    三、对公司影响
    
    本PPP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后,合同三方在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均不再履行,且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截至目前,本公告所述项目尚未正式开展,公司及邓州市联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在本合同生效日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经政府审计认定后结算支付。合同及相关协议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时刻关注优质项目,积极推进优质项目的建设工作,终止该PPP项目合同及相关协议,可以把该项目需承担的相应资金用于其他优质项目,减轻公司的融资压力。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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