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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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9-126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怀略先生
    
    4、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6日 下午14:40
    
    5、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1号苑15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0日
    
    7、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票数334,901,917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20.8487%。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9人,股份161,420,095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10.048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人,股份173,481,822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10.7998%。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股份3,389,182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0.2110%。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1人,股份1,840,931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0.114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4人,股份1,548,251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0.096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无否决或取消议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了: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896,5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3,383,7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407%;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3%;弃权0股。
    
    2、《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896,5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3,383,7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407%;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3%;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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