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9-11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11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除以下4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数(股) 结余数(股)
2019-06-04 买入 3000 3100
2019-06-05 卖出 3000 800
2019-06-05 买入 700 3800
2019-06-06 买入 800 1600
2019-06-06 卖出 100 1500
2019-06-11 卖出 800 1700
2019-06-11 买入 1000 2500
2019-06-12 买入 900 2600
胡慧玲 核心骨干员工 2019-06-12 卖出 1000 1600
2019-06-14 买入 500 2100
2019-06-25 买入 3000 5940
2019-06-28 买入 300 6240
2019-07-01 卖出 1500 4740
2019-07-08 卖出 740 4000
2019-07-10 卖出 3900 100
2019-08-08 买入 1800 1900
2019-08-22 卖出 1800 100
2019-07-04 买入 1100 1100
2019-08-01 卖出 600 500
2019-08-08 卖出 500 0
李玉喜 核心骨干员工 2019-10-16 买入 400 400
2019-11-11 买入 200 600
2019-11-22 买入 300 900
2019-11-25 买入 300 1200
2019-06-05 卖出 1800 1200
2019-06-06 买入 500 1700
2019-06-11 卖出 400 1300
2019-06-12 卖出 1300 0
2019-05-27 卖出 1000 2600
张奇 核心骨干员工 2019-05-28 买入 1000 3600
2019-05-28 卖出 1500 2100
2019-05-29 买入 1500 3600
2019-05-30 卖出 2000 3600
2019-05-30 买入 2000 5600
2019-06-04 卖出 2600 1000
2019-06-06 买入 1000 2000
2019-06-06 卖出 1000 1000
2019-06-10 买入 900 1900
2019-06-12 卖出 900 1000
2019-06-13 卖出 900 100
2019-06-19 买入 1500 1640
2019-06-27 买入 500 2140
2019-06-28 卖出 1500 640
2019-07-01 买入 2200 2840
2019-07-02 卖出 1400 1440
2019-07-04 买入 1000 2440
2019-07-05 买入 1300 3740
2019-07-10 卖出 1500 4240
2019-07-10 买入 2000 5740
2019-07-15 买入 2000 6240
2019-07-15 卖出 2000 4240
2019-07-19 买入 1000 5240
2019-07-23 买入 1200 6440
2019-07-25 卖出 2000 4440
2019-07-29 买入 2000 6440
2019-07-31 卖出 3000 3440
2019-08-01 卖出 1000 2440
2019-08-02 买入 1500 3940
2019-08-07 卖出 1500 2440
2019-08-12 卖出 1440 1000
2019-08-13 卖出 700 300
2019-08-16 买入 800 1100
2019-08-19 卖出 1000 100
2019-08-30 买入 1000 1100
2019-09-04 卖出 1000 100
2019-09-19 买入 500 600
2019-09-25 买入 600 1200
2019-10-28 卖出 600 600
2019-11-04 卖出 600 0
2019-11-14 买入 1000 1000
陆仲禧 核心骨干员工 2019-05-24 卖出 100 0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发布《关于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确认,以上人员均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以上交易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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