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定期存单
到期收回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7日,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已发表相关意见。披露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公告》(临2019-041号)。
一、 已到期定期存单的情况
募集资金账户 定期存单名称 金额(元) 期限 利率(%)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 中信银行单位 2018年12月13
有限公司北京 大额存单 25,000,000 日—2019年12 2.13
紫竹桥支行 180113期 月13日
现上述定期存单已到期,且公司于近日收到本金人民币 2500 万元,并收到存款收益人民币53.25万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北京”)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 定期存单名称 金额(元) 期限 利率(%)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 中信银行单位 2019年12月16
有限公司北京 大额存单 15,000,000 日—2020年12 2.13
紫竹桥支行 190127期 月16日
三、风险管理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国控北京办理定期存单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其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上述定期存单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金融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金融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定期存单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定期存单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及国控北京财务部将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单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国控北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是在确保其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办理定期存单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办理定期存单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的未到期余额合计为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账户开 定期存单名称 金额(元) 期限 利率(%)
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中信银行单位 2019年12月16日
限公司北京紫竹 大额存单 15,000,000 —2020年12月16日 2.13
桥支行 190127期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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