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19-117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0月28日至2018年11月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1月12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对9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
7、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及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年11月13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4,58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94%。
9、2019年1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9,226,800股变更为258,982,220股。
10、2019年12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预登记手续,同时在巨潮资讯披露《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04,248股。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预留授予日:2019年10月30日
3、授予价格:8.10元/股
4、公司本次向34名激励对象共授予39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限制 占目前股本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 总额的比例
例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39.00 100% 0.15%
(34人)
合计 39.00 100% 0.1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之前公告的内容一致。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24个;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50%
易日起至预留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18年-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1)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29)年以的20营15业—收20入17增年长净率利不润低平于均3值0%为基数,2019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1)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0)年以的20营15业—收20入17增年长净率利不润低平于均4值0%为基数,2020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等级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7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六、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19日出具了字号为“苏公W【2019】B090号”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9年11月18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19年11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岳文炎等34名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3,159,0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390,000.00元,余额合计人民币2,769,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8,982,22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258,982,220.00元。截至2019年11月1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372,22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59,372,220.00元。
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
八、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证券类别 减(+,-)
(单位:股)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定 数量 比例
向增发股票
一、限售流通股 193,597,572 74.75% 390,000 193,987,572 74.79%
二、无限售流通股 65,384,648 25.25% 0 65,384,648 25.21%
三、股份总数 258,982,220 100.00% 390,000 259,372,220 100.00%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259,372,220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0.773元。
十、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59,372,22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常州雷利投资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 96,684,783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7.33%;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2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十一、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的激励对象未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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